针对当前消费者投诉热点、难点问题,3月7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消费典型案例。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提醒您:人人都是消费者,生活处处有消费,让我们共筑满意消费,助推消费提速,共建美好广东放心消费环境建设从你我做起!
陈先生家中一窗顶内墙出现渗漏,于是通过网络搜索到一家自称专业防水维修的公司,并私下取得联系。次日,该公司孙师傅等三人上门查看后,称需要打孔灌胶止漏,胶水每斤360元,需用3斤,陈先生表示同意。
因另外两个房间内墙有少许脱落,陈先生提出一并处理。施工过程中,师傅称胶水量不够需要增加(未说明具体数量)。陈先生依据之前报价,估计胶水用量最多不过二三十斤,10000元预算足够,便表示同意,然而在结算时,对方竟称用了130斤胶水,几经协商后收取了45000元。陈先生认为收费极不合理,联系在线客服退款无果,便向广东省消委会求助。
接诉后,省消委会始终无法联系上施工师傅,也无公司相关联系方式,随后多方查找到一家类似企业,对方承认为该防水公司。
但一听到是客户投诉,该公司负责人起初并不配合调解,但经省消委会耐心阐明法律事实,才愿意配合了解情况。至此,省消委会终于联系上孙师傅,告知其不配合处理将会被公示,最终经公司同意对方退回8000元。虽未达到预期效果,陈先生也认可该方案,一周后收到退款并对省消委会的帮助表示感谢!
广东省消委会:本案是一起因防水补漏工程收费不合理引发的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本案中,消费者在施工前已向师傅大致了解费用,施工时师傅虽告知需要增加胶水用量,但最后结算却与施工前承诺大相径庭,远远超出消费者的预算。在省消委会介入调解后,公司不积极配合,师傅也一度“失联”,双方均未积极配合协调,显然有违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024年3月,一楼盘在部分楼栋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内部认购活动,消费者陈先生并不知情,现场恰巧看中了一套“无证”房型,当场交纳200万元诚意金并签署了购房意向书。
期间,销售人员不仅未明确告知该房型的真实情况,而且还在意向书中注明“陈先生已清晰知晓相关情况”等,并以财务不在现场、合同无法盖章为由未提供付款单据及合同,且一直拖延。半个月后,陈先生了解到其选购的房屋线万元诚意金。经协商未果,陈先生向广东省消委会投诉寻求帮助。
接诉后,广东省消委会立即联系该楼盘销售公司及其集团400客服,反映消费者投诉情况。经反复沟通和做工作,楼盘方表示愿意退款。
随后,工作人员主动与省消委会联系,表示已在加急处理退款流程。2天后,楼盘工作人员提供退款转账记录,经省消委会跟消费者核实无误,本案调解成功。为感谢省消委会的高效用心调解,陈先生专程送上“维权先锋尽心尽责,为消费者保驾护航”锦旗一面。
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售,不得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诚意金、订金、定金等费用。本案中,楼盘销售人员故意隐瞒楼房真实情况,却以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让消费者确认知晓,涉嫌通过格式条款规避自身责任。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应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企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博乐体育官网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消费者,却仍收取诚意金,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规定,企业应退还已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