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筑工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就代表工程发包方对工程的质量是认可的,经审计部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形成的报告应该充分证明工程款的金额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令人奇怪的是,施工方向工程发包方讨要剩余工程款无果后,提起法律诉讼时,法院居然同意发包方“重新鉴定工程款”的荒唐要求。
据当事人铭星冰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星冰雪)介绍:2015年12月9日,他们作为乙方和甲方贵州关岭冰雪旅游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关岭冰雪)签订了《室内滑雪场设备工程服务合同书》,根据该合同约定:由铭星冰雪承包关岭冰雪工程,工程名称为“贵州安顺关岭镇黄果树冰雪世界室内滑雪场”,工作范围为关岭冰雪负责制冷、造雪、以及戏雪区域景观制作的一揽子系统技术服务及设备、工程服务,承包造价为人民币6780万元。合同第9.2条约定:“如由于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范围内的货款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可请求拖延支付金额的0.3%每天作为违约金,该等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合同签订后,铭星冰雪全面、及时、严格履行了合同的所有义务。2017年12 月18日,项目验收合格。2016年2月23日至2018年2月12日,关岭冰雪向铭星冰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合计3990万元,关于该合同项下的工程,关岭冰雪尚欠付铭星冰雪工程款2790万元及违约金279万元。
2017年4月5日,关岭冰雪又与铭星冰雪签订了《关岭室内滑雪场保温系统工程合同书》,该合同约定:约定由铭星冰雪承包关岭冰雪工程,工程名称为“贵州安顺关岭镇室内滑雪场”,工作范围为关岭冰雪负责室内滑雪场墙面保温、屋内天棚保温、室内地面保温,承包造价为人民币18277748.91元,其中保温系统工程造价14742947元,保温附属土建工程造价3534801.91元。合同第9.2条约定:“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范围内的货款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可请求拖延支付金额的0.3%每天作为违约金,该等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本工程的审计金额为18938797.58元。
合同签订后,铭星冰雪严格履行了合同所有义务。2017年7月10日,“黄果树国际冰雪世界文化旅游度假区一期冰雪小镇项目室内滑雪场设备采购及安装、室内滑雪场保温系统工程”项目实际完工。
2017年12月18日,项目验收合格。2017年4月14日 至2017年6月9日,关岭冰雪向铭星冰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合计1072.6129万元。关于该合同项下的工程,尚欠付工程款7712668.58元及违约金771266.86元。
2021年7月28日,双方委托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岭室内滑雪场保温系统工程合同书》项下的工程进行了审计,审计完毕后,关岭冰雪也没有按照上述合同约定予以支付工程款,铭星冰雪向关岭冰雪多次催要欠付的工程款及违约金都没有要到。
铭星冰雪多次向关岭冰雪讨要工程款未果,无奈之下以“合同纠纷案”向安顺市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诉讼。
在开庭时,作为被告的关岭冰雪公司当庭确认欠付铭星冰雪公司工程款。开庭结束以后,在法院调解阶段,关岭冰雪公司明确提出让铭星冰雪公司不要违约金,向铭星冰雪公司偿还3000多万本金就好。为了尽快定分止争,收回款项,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铭星冰雪公司也妥协同意了。但关岭公司再次出尔反尔,严重违背诚信,提出重新鉴定建设工程造价。
在双方诉争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的情况下,且铭星冰雪已经实际履行合同完毕,关岭冰雪公司也予以验收合格并投入正常使用多年,双方对此没有任何异议的情况下,博乐体育下载在庭审结束,将要出判决的时候,关岭法院同意关岭冰雪公司提出的重新鉴定工程造价,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
有关法学专家指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当中,《室内滑雪场设备工程服务合同书》第五条明确约定了合同价格为6780万元。可见,该合同系固定总价合同,即合同总价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不可调整。故,合同约定价格即为涉案工程款的依据,不应也无需鉴定。
据知情人透漏:关岭人民法院批准被告关岭冰雪公司提出的鉴定申请后,鉴定机构反复更换了多次,很明显是以鉴定为名拖延审判进程,明显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企业家的合法财产应予以保护”,关岭冰雪作为国有控股公司背信违约,关岭县法院支持重新进行工程造价鉴定,不仅是对铭星冰雪公司和员工合法权益的漠视,而且严重违背了党中央的“六保、六稳”精神,破坏了企业家的投资信心,破坏了贵州省的营商环境,应当得到纠正。
截至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希望关岭自治县人民法院能公正公平的审理此案,彰显人民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司法理念,保障民营企业参与当地投资建设的安全感,推动当地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文/图 郑毅)